急難救助補助

急難救助補助

  1. 申請對象:
  2. 本會收案(未符合社福身分者)並經評估後確有經濟困難者。
  1. 補助項目:

未符合社福身分之案例,經查證之後當下有急迫性的需求,例:喪葬、醫療、生活上的急迫,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每月給予五千至二萬補助金額。

  • 急難救助金:家中突逢重大變故致使生活、醫療陷入困境,造成經濟上無法負荷,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半年內申請。
  • 喪葬關懷金:僅需檢附死亡證明書,餘則免付。
  1. 申請文件:

(1)本會申請表(如附件)

(2)全戶戶籍謄本(影本)

(3)重大事故證明

(4)死亡證明書(申請喪葬關懷檢附)

申請方式:

(1)可透過傳真、FB粉絲專頁(發送訊息)、加入官方Line(@a149131)等方式傳送申請表。

(2)經由本會專員評估後送件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