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弱勢生活補助

經濟弱勢生活補助

  1. 申請對象: 家庭確實有經濟困難,影響基本生活的維持(中、低收入戶或身障資格)。
    1. 收案條件:

    本身具有中、低收入戶或身障資格,經本會收案查證後並由本會專員評估,其生活入不敷出、暫時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所需

  1. 補助項目:

申請者經本會補助小組會議審核,每月補助金給予不等金額、生活上所需物資。通過評估審核之補助期程與補助方式,須經本會專員與轉介單位, 依個案實際狀況評估訂定。

    1. 申請文件:
      • 本會申請表(如附件)
      • 全戶戶籍謄本
      • /低收入戶證明(無則免付)
      • 申請經濟弱勢生活補助需加檢附:郵局存摺封面影印本。
      1. 申請方式:
      • 可透過傳真、FB粉絲專頁(發送訊息)、加入官方

      Line(@a149131)等方式傳送申請表。

      • 經由本會專員評估後送件申請。